法定免費除舊服務
在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廢電器計劃)下,消費者購買受管制電器時如欲棄置屬相同類別的舊電器,銷售商須根據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服務方案,應消費者要求,安排從消費者指定的處所免費移走一件相同類別的舊電器。
這項服務除利便巿民處理需棄置的舊電器外,經收集的舊電器交到下游的循環再造商作妥善處理,更可轉廢為材,實踐資源循環。
銷售商會通知消費者有關除舊服務安排,以及相關的服務條款,以便消費者按自身需要作出選擇。
除享用法定除舊服務外,消費者亦可選擇保留舊電器繼續使用、捐贈慈善機構,或自行作出其他安排。
環保署自2017年11月起與業界共同推行除舊服務先行計劃,讓業界和持份者及早作好準備,熟習有關運作。詳情請按此參閱。
假設某宗交易涉及分發一部空調機、一部洗衣機及一部電視機,消費者收到的收據上應備有下列字句-
另外,銷售商須在消費者實際取得受管制電器的管有權時或之前,提供循環再造標籤予消費者。循環再造標籤旨在協助消費者識別在廢電器計劃下分發的受管制電器。循環再造標籤的樣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