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4

供應商登記和銷售商除舊服務方案批註5月4日起接受申請

有關受管制電器供應商登記及銷售商除舊服務方案批註的申請文件已上載本網站。欲提出申請的人士應細閱有關文件,並及早準備須提交的表格、資料及支持文件。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由2018年5月4日起正式接受申請。如對申請文件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310 0223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與世界綠色組織聯絡。

世界綠色組織受環保署委託,協助業界了解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下的執行細節及他們的法定責任。

2018年8月1日起,「四電一腦」產品(即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統稱「受管制電器」)的供應商必須經環保署登記,方可分發受管制電器。已登記供應商亦須履行其他法定責任,包括向環保署呈交申報及繳付循環再造徵費,以及在分發受管制電器時提供循環再造標籤。同時,銷售商亦必須備有經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服務方案,方可銷售受管制電器。銷售受管制電器時,如消費者欲棄置屬相同類別的電器,銷售商便須應消費者要求,按已獲批註的方案安排免費除舊服務。銷售商亦有責任向購買受管制電器的消費者提供循環再造標籤,以及載有循環再造徵費訂明字句的收據。

業界應及早作出相應安排,以確保在有關條文生效時能符合相關法例要求。

另外,2018年12月31日起,廢電器計劃正式對被棄置受管制電器實施處置管制、進出口管制及堆填區棄置禁令。屆時,任何人貯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被棄置受管制電器,均須取得廢物處置牌照;輸入及輸出被棄置受管制電器均須領有許可證。堆填區及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例如廢物轉運站)則不會再接收和處置被棄置受管制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