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涵盖「四电一脑」,即空调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打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经已全面实施。计划提供方便的回收渠道之余,亦促进废弃「四电一脑」的妥善处理,转废为材。

识回收
购买四电一脑

作为四电一脑的用家,应协助妥善回收废旧电器,转废为材,减少有关产品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

了解更

申请除旧服务方案批注
安排除旧服务

受管制电器的销售商须备有经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批注的除旧服务方案,并按方案为消费者就其弃置的旧电器安排免费除旧服务。

申请成为登记供应商
缴付循环再造征费
呈交申报及审计报告
供应商须向环保署申请成为登记供应商,并就在香港分发和使用的受管制电器缴付循环再造征费。
处置及进出口管制
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被弃置受管制电器(电器废物)须取得废物处置牌照,而进、出口电器废物须取得许可证。

由2024年7月1日起
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两项新安排

(1)
新增四类受管制电器:
i.额定总容积不超过900公升的电冰箱;
ii.额定洗衣量不超过15公斤的洗衣机;
iii.独立式干衣机;
iv.抽湿机

(2)
取消供应商在分发电器时须提供循环再造标签的规定。

详情请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