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涵蓋「四電一腦」,即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經已全面實施。計劃提供方便的回收渠道之餘,亦促進廢棄「四電一腦」的妥善處理,轉廢為材。

識回收
購買四電一腦

作為四電一腦的用家,應協助妥善回收廢舊電器,轉廢為材,減少有關產品使用後對環境的影響。

申請除舊服務方案批註
安排除舊服務

受管制電器的銷售商須備有經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服務方案,並按方案為消費者就其棄置的舊電器安排免費除舊服務。

申請成為登記供應商
繳付循環再造徵費
呈交申報及審計報告
供應商須向環保署申請成為登記供應商,並就在香港分發和使用的受管制電器繳付循環再造徵費。
處置及進出口管制
貯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被棄置受管制電器(電器廢物)須取得廢物處置牌照,而進、出口電器廢物須取得許可證。

由2024年7月1日起
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兩項新安排

(1)
新增四類受管制電器:
i.額定總容積不超過900公升的電冰箱;
ii.額定洗衣量不超過15公斤的洗衣機;
iii.獨立式乾衣機;
iv.抽濕機

(2)
取消供應商在分發電器時須提供循環再造標籤的規定。

詳情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