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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规管措施
新增四类受管制电器
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
引言
规管措施
新增四类受管制电器
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
新增四类受管制电器 (由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由2024年7月1日起,以下受管制电器将纳入规管:
电冰箱:额定总容积500公升至不超过900公升。
电冰箱:额定总容积500公升至不超过900公升。
抽湿机:使用蒸气压缩循环方式操作,额定抽湿量不超过每日35公升,但不包括使用干燥剂操作的抽湿机。
干衣机:借在滚筒内翻滚纺织品将纺织品弄干,额定干衣量不超过1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