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受管制电器

法定免费除旧服务

在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废电器计划)下,消费者购买受管制电器时如欲弃置属相同类别的旧电器,销售商须根据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批注的除旧服务方案,应消费者要求,安排从消费者指定的处所免费移走一件相同类别的旧电器。

这项服务除利便巿民处理需弃置的旧电器外,经收集的旧电器交到下游的循环再造商作妥善处理,更可转废为材,实践资源循环。

销售商会通知消费者有关除旧服务安排,以及相关的服务条款,以便消费者按自身需要作出选择。

如消费者选择由销售商提供免费的法定除旧服务,可要求销售商安排同日运送新件和移走旧件,而不须向销售商额外付费。

其他配套安排

消费者购买受管制电器时,销售商须提供有订明字句的收据,让消费者更清楚在废电器计划下政府就每件受管制电器向登记供应商所征收的循环再造征费,以体现「显式收费」。

循环再造征费款额如下-

空调机 每部$125
电冰箱 每部$165
洗衣机 每部$125
抽湿机 每部$125
干衣机 每部$125
电视机 每部$165
电 脑 每部$15
列印机 每部$15
扫描器 每部$15
显示器 每部$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