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4

供应商登记和销售商除旧服务方案批註5月4日起接受申请

有关受管制电器供应商登记及销售商除旧服务方案批註的申请文件已上载本网站。欲提出申请的人士应细阅有关文件,并及早準备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及支持文件。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由2018年5月4日起正式接受申请。如对申请文件有任何查询,可致电2310 0223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与世界绿色组织联络。
世界绿色组织受环保署委託,协助业界了解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下的执行细节及他们的法定责任。
2018年8月1日起,「四电一脑」产品(即空调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打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统称「受管制电器」)的供应商必须经环保署登记,方可分发受管制电器。已登记供应商亦须履行其他法定责任,包括向环保署呈交申报及缴付循环再造徵费,以及在分发受管制电器时提供循环再造标籤。同时,销售商亦必须备有经环保署批註的除旧服务方案,方可销售受管制电器。销售受管制电器时,如消费者欲弃置属相同类别的电器,销售商便须应消费者要求,按已获批註的方案安排免费除旧服务。销售商亦有责任向购买受管制电器的消费者提供循环再造标籤,以及载有循环再造徵费订明字句的收据。
业界应及早作出相应安排,以确保在有关条文生效时能符合相关法例要求。
另外,2018年12月31日起,废电器计划正式对被弃置受管制电器实施处置管制、进出口管制及堆填区弃置禁令。届时,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被弃置受管制电器,均须取得废物处置牌照;输入及输出被弃置受管制电器均须领有许可證。堆填区及其他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例如废物转运站)则不会再接收和处置被弃置受管制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