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我現在已持有電器廢物處置牌照,如我在2024年7月1日或之後處置新增的電器廢物,是否需要重新申請電器廢物處置牌照?

如處置新增的電器廢物所涉及的處理及拆解過程牽涉到新的處理工序,一般而言,你需就處置新增的電器廢物重新申請電器廢物處置牌照;否則,你只需向環保署申請修改現有的電器廢物處置牌照。有關申請/修改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的事宜,請向環保署相關區域辦事處查詢。

Q2: 如我在2024年7月1日或之後處置新增的電器廢物,應何時提出申請?處理有關申請需時多久?

環保署已接受新增的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申請。個別個案所需的審批時間不盡相同,主要視乎申請人是否已符合發牌的要求,例如已完成裝設所需的設備及設施,制訂好營運計劃及所須文件,及是否已作出必需的提升和改善工程。環保署會在收到申請後盡快跟進申請內的資料、文件及內容細節,以便申請人可作相關補充、澄清及回應。申請人如能積極回應環保署就其申請(包括操作計劃書)所提出的意見和要求,及適當地安排試行運作,亦可有助縮短審批時間。

Q3: 就申請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的相關豁免,會否適用於在2024年7月1日或之後新增的電器廢物?

相關豁免同樣適用於在2024年7月1日或之後新增的電器廢物。

Q4: 我可以從那些渠道了解更多有關申請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的資訊?

你可以到以下連結參閱更多有關申請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的資訊。

https://www.epd.gov.hk/epd/tc_chi/application_for_licences/guidance/facilities_e-waste.html